税收一直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对于我国的经济体制来说,税收体制在其中占据很大的比例,税收制度的改革可以大大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活力,并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完善。今年5月税收将迎来大改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3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三是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实施上述三项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
自2016年取消营业税后,服务业统一交纳6%的增值税税率,交通运输和农产品、公用事业等实行11%的增值税率,货物加工销售等实行17%的增值税税率,因而工业制造业的税负最重,因此要大力发展制造业,就应当对制造业进行税收优惠,而此次的税收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减轻这些企业的税收负担,振兴实体经济,促进经济的发展。
对于药企来说,增值税率降低,对于一方面面临原材料上涨、各项人工和成本费用不断飙升的现实压力,而另一方面却要面对招采价格不断走低、实行“两票制”后企业运营成本快速增加的生产企业来说不愧为一场及时雨,更有利于企业扩大生产和进一步发展。
同步受益的还有广大下游代理客户和广大患者,有助于释放行业活力,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共同为满足市场需求,提供更多的放心良药,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而尽力,这对于处在药品价格和利润愈加走低的企业和客户提振信心极为关键,但目前国内企业综合税点仍相对较高,如何进一步有效支持市场、减轻企业和客户负担、共同完成医改控费目标,仍值得期待。